教學管理,學生管理,招生,運營管理,高考指導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具有正確的教育觀念,掌握現代教育理論和技術,了解國內外教育改革的趨勢;
2、根據學校董事會制定的戰略規劃、學校辦學理念和育人目標,從學校實際出發,組織擬定學校發展規劃、年度計劃預算,報董事會批準后組織實施;
3、在董事會授權和學校制度范圍內,負責學校的全面運營和管理,與集團整體治校理念保持高度統一,推動學校不斷發展,使學校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4、遵循教育發展規律,推動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研究,提升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效益,提高教育質量,形成區域口碑;
5、創新管理機制,進行隊伍建設提高人效,負責干部隊伍的招聘、培養、使用和考核管理,進行實時動態評估和改進;
6、組織進行學校特色課程、校本課程體系和國家課程的專業開發研究,并進行組織實施;
7、圍繞學校辦學理念和育人目標打造學校德育特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建設良好校風學風,體現學校精神風貌;
8、負責做好校內外關系維護,妥善處理學校、家長、學生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及社區之間的多重關系,使學校有良好的辦學滿意度和公共關系;
9、推動學校品牌建設,做好品牌宣傳與推廣活動,推進校園信息化建設,策劃組織學校招生工作,完成學校年度招生目標;
10、建立健全學校規章制度,進行校園文化建設,打造平安校園,加強教育教學成本管控,提高學校運行效益;
11、完成董事會交代的其他任務。
1、本科以上學歷,具備校長證,教育相關專業,高級教師職稱者;
2、十年以上教育行業工作經驗,五年以上校區綜合管理工作經驗,有大型公立或民辦校正副職經驗或一級達標校正副職經驗者;
3、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及思維,領導力,統籌規劃能力,溝通協調,職業操守及道德。
4、認同集團的文化和辦學理念,能夠有效貫徹執行集團的辦學方案;
5、準確把握教育行業的發展趨勢,具備先進的教育理念與思想;
6、對高中管理有深刻認識,擅長教學質量提升且在高考錄取方面有突出成績。
獲得以下榮譽或資質者優先考慮:
(1)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或省政府特殊津貼;
(2)全國優秀校長或全國優秀教師、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優秀班主任;
(3)省級人民政府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名校長、優秀校長;
(4)省級以上“百千萬工程”教育專家或名校長培養對象;
(5)省級以上名校長工作室主持人、名師工作室主持人、特級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
(6)地級市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或評定的名校長或名校長工作室主持人。